2006年10月27日 星期五

美勞科教科書vs.美勞材料採購

直到九年一貫之前,藝能科教科書並不普遍存在於教學現場的概念中。早期美勞科教學一直以一種「無需教科書」的科目為特色,因此擔任美勞科教學的教師必需、同時也擁有權力決定美勞科教學的內容;此舉如用實際的經濟面向觀察,至少產生兩個部份的採購決定:其一是前述的美勞教材之選購,其二為教科書本的採用至選購。由於這段為期頗久遠的期間,這個科目沒有教科書的問題,因此美勞科教師僅決定美勞材料的選購,且多半需由教師自行爲課程做這方面的採購處理,也因為這樣的生態,美勞科教師無論基於教學專業或其他原因,必須在採購上的物美價廉等經濟因素做考量,因此這個時期美勞科教師多半與材料供應商(文具商)產生必要且密切的經濟夥伴關係(至少存在採購者與廠商這層)。

九年一貫以後,新課程標準伴隨新的教科書選用及採購等制度,產生了幾個影響。首先,由於出現了學校所選定之單一版本美勞科教科書,美勞材料採購幾乎完全脫離了與個別美勞科教師的聯繫,統一由學校單一採購單位進行議價與採買。反之,新出現的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則爲美勞科教師的經濟活動開啟了新的鏈結:逐漸有教科書廠商透過官方及非官方機制與教師接觸或「討論」──藉以「選擇」或「確認」教科書的版本。廠商有可能在充分推介以及行銷自己版本的優點之後,取得美勞科教師對於該產品──該版本的教科書之認同與產品信心,最後取得被選用的決定權。這個對於美勞科教師的新經濟關係,並不存在於教科書開放一綱多本之前;教師開始跟更具商業規模的廠商、更龐大的經濟體接觸並扮演關鍵性的影響。

相較於美勞材料可以在同樣的教材規劃與教案設計中以大同小異的方式被組合,意即有一定程度的差異與採購選擇彈性,美勞教科書雖有多種版本供選擇,然而一旦在學校內被選定,則通常採購數量與實際人數及相距不大;意即被選定的教科書通常會被送至(或以經濟術語來說)或行銷至幾乎每一個學生的手裡,而被設置於代收代辦費中的美勞教材則有可能僅被採購七成甚至更低的比例。此外,美勞材料的可替代性,例如:A牌的膠水與B牌的膠水之可替代性多半極高,而教科書一旦被選用則被替換的可能性相對的極低;這也是教科書的市場中,雖然同業競爭非常激烈,卻也能產生更大規模跨區域的供應廠商、創造出更大教育相關產業規模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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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自己。《以一件學校課程內的兒童美術創作為核心的藝術經濟》